關于2015-2016年教師崗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關于2015-2016年教師崗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jù)《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2015-2016教師崗崗位聘任辦法(試行)》(科院發(fā)[2015]12號)的精神,我院2015-2016年教師崗崗位聘任工作即將開始,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圍和條件
凡取得高教系列職稱資格的科技學院各崗位人員均可參加本次崗位聘任(校本部編制人員不參加)。具體條件見《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2015-2016教師崗崗位聘任辦法(試行)》(科院發(fā)[2015]12號)。
二、時間進度安排
1、11月4日前下發(fā)通知到各單位。
2、11月5日——11月9日各單位組織學習文件,個人報名提交材料。
3、11月10日——11月18日各單位成立崗位聘任工作小組,按照要求初審業(yè)績材料(加蓋公章)并確定本單位擬聘崗位,公示后將匯總表和個人材料提交學院崗位聘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力資源辦公室)。
4、11月19日——11月27日學院崗位聘任工作小組審定聘任崗位名單并提交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審議。
5、11月28日——12月2日公示聘任結果,受理群眾投訴和個人申訴后結果。
6、12月3日-12月5日結果報崗位聘任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公布。
三、個人及單位需提交的材料明細
1、個人需提交的材料明細
個人需提交《專業(yè)技術崗位聘任審批表》、《專業(yè)技術崗位申報業(yè)績簡表》、《個人業(yè)績材料目錄清單》及相關材料至各單位崗位聘任工作小組,各單位崗位聘任工作結束后一并交至學院崗位聘任工作領導小組。
2、單位需提交的材料明細
各單位按照《各單位提交的材料目錄清單》提交材料。
特別說明:個人需自備檔案袋裝入個人提交的材料,檔案袋統(tǒng)一使用牛皮紙檔案袋,封面注明姓名(單位)及聯(lián)系方式。
四、其他說明
1、本次聘任聘期從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業(yè)績材料起止時間為上一聘期(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對于2014年12月31日后新取得或晉升高一級職稱資格的人員,只能申報相應職稱的最低檔。
3、除見習期以外的教師,且符合崗位聘任條件,均要提交材料,重新聘任崗位。
4、專職輔導員符合相應崗位基本條件可聘任相應崗位最低檔,滿足要求可執(zhí)行教師崗的崗位津貼;管理人員符合相應崗位基本條件可聘任相應崗位最低檔,但不執(zhí)行教師崗位津貼。
附件一:專業(yè)技術崗位聘任審批表附件:專業(yè)技術崗位聘任審批表
附件二: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專業(yè)技術崗位申報業(yè)績簡表附件:附件二: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專業(yè)技術崗位申報業(yè)績簡表
附件三:個人業(yè)績材料目錄清單附件:附件三:個人業(yè)績材料目錄清單
附件四:各單位提交的材料目錄清單附件:附件四:各單位提交的材料目錄清單
附件五:本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擬聘崗位情況匯總附件:附件五:本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擬聘崗位情況匯總